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隆德县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
2018-11-14    来源:隆德检察    作者:    【打印本页】    字体: [][ ]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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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8-11-14

来源:隆德检察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 隆德县检察院检察长依法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

2018年10月30日下午,隆德县人民法院召开2018年度第十四次审判委员会,就三起职务犯罪案件和一起妨害公务案件进行讨论。隆德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占斌应邀列席,就案件定性、犯罪事实、法律适用、量刑建议等发表意见,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。这是隆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首次列席隆德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,同时也是监察体制改革以来首起由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的案件。

察长列席同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,是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,也是检察机关实现审判监督方式多元化、实效化的重要途径。长期以来,隆德县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此项制度,在收到县法院《审判委员会邀请函》后,均积极列席参加。

黄占斌检察长表示,检察长列席同级法院审判委员会是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责,隆德检察院将以此为契机,主动加强与法院的沟通、协调,形成良性、积极、互动的关系,努力养成共同的执法司法理念,实现“双赢多赢共赢”的效果,共同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办案要求落实好。要严格执行检察机关办理职务犯罪案件与监委衔接、配合等工作规定,认真依法履职,相互支持配合,确保法律统一正确实施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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